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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州区公证处为棚户区改造补齐法律短板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7-29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7月29日讯   通讯员郭彦华报道    棚户区改造是甘肃省肃州区城市建设的重点建设项目,也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棚改户中涉及大量的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房产转让、委托、声明等法律事务,迫切需要法律帮助。肃州区公证处在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中积极作为,主动介入肃州区北新街、北环东路等棚户区建设棚改安置房1001套,13个老旧楼院小区进行综合改造提升工作中,心系百姓,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得到了社区干部和棚户区群众的点赞。

    一是深入棚户区现场,靠前服务,现场办证,极大地方便和满足了群众申办公证的需求;

    二是畅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采取公休日、节假日加班措施,前往棚改社区办理公证,解决在工作日没有时间前来办证的当事人的困难;

    三是立足本职,严格审查核实被拆迁房屋权利人的合法继承人范围,办好继承公证,明确安置补偿款领受人身份,有效解决被拆迁人已故问题,保障拆迁补偿款的正确发放;

    四是充分发挥公证人法律工作者的作用,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拆迁安置、继承、婚姻、民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办理拆迁安置补偿的各类民事公证事项,预防家事纠纷,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家庭的和谐稳定。

    截止目前,肃州区公证处共办理了继承、赠与、赡养、财产分割、委托、声明等民事法律公证130余件,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上门办证15次,均实行减收公证费法律援助。参与了“三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抓号分配现场监督479套。(甘肃省肃州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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