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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雍县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护航民生资金保护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7-18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7月18日讯  通讯员王海报道  今年以来,贵州省纳雍县检察院充分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纳雍县大扶贫战略行动,确保民生资金安全使用,民生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市院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切实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

      依法打击和预防犯罪,构筑民生资金保护多维平台

      一是严肃查办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今年以来,该院加大对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立案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5件15人。二是依法惩治民生资金领域普通刑事犯罪。保持惩治民生资金领域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两抢一盗”、侵占挪用等民生犯罪,积极保护弱势群体的经济利益。三是积极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预防。对涉及民生资金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预防,深入财政、国土、水务、林业等部门及各乡镇,开展民生资金保护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向相关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提出预防对策,帮助堵塞管理漏洞。

      强化法律监督,打造民生资金保护联动执法绿色通道

      一是设立民生资金保护乡镇检察联络室,不断扩展群众对民生资金监督的方式和平台,着力构筑基层民生法律监督网络,确保民生资金安全、民生政策落到实处,打通检察工作服务民生“最后一公里”。二是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与县扶贫办、林业局、水务局、财政局、民政局等25个县直部门签订《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衔接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行政执法信息。

      坚持多管齐下,建立民生资金保护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研究制定《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服务民生资金保护。二是建立民生资金保护法治宣传机制。深入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给广大人民群众开辟“零距离”的法律服务通道,使法律进一步走入基层、贴近百姓、服务群众,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贵州省纳雍县人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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