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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兴县公证处助力行政执法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7-1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7月11日讯   通讯员李先明 李丽文报道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某家私店在户外大型墙体广告上违法发布虚假宣传广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该局决定依法对家私店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但是,在该局执法人员送达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的过程中,家私店的经营者和股东却玩起了“躲猫猫”,拒不签收执法人员依法制作的执法文书。执法人员在多次登门找不到人,手机也无法接通的情况下,为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向永兴县公证处申请办理了保全行为公证。

    永兴县公证处依法受理了该局的申请,并专门指派公证员配合执法人员将相关执法文书送到家私店,在该店店长等有关人员依旧拒绝签收的情况下,进行了留置送达,并将送达情况作好了记录,确保了送达执法文书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执法文书经公证员送达后,震慑了之前一直不露面的经营者和股东,立即停止了违法行为并主动接受了永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永兴县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先后与劳动保障、公积金、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协作关系。行政执法机关也乐于将“公证”引入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切实解决行政执法机关在调查取证、执法文书送达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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