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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仁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座谈共商“两法衔接”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4-27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4月27日讯  通讯员陈云报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贵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来到兴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座谈,此次座谈是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整合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来召开的首次座谈会,兴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力,侦查监督科和职务犯罪预防科负责人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执法大队、食品股、药品股负责人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图为座谈会现场

      会上,唐力检察长首先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的“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强调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方面的“守护神”作用,并就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时限、程序及其他要求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图为座谈会现场

      会议中,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达成共识:一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查处违法案件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检察机关,对移送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要及时通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二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安机关不接受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或者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立案监督,检察机关对建议应当认真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应及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同时将立案监督的进展情况通知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检察机关要加强信息沟通,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分析在查办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重大案件、提出解决意见和方案等,形成依法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刑事犯罪的有效合力。

      会后,县市场监督局向县检察院移送了近期查处的一件重大食品违法案件信息线索,双方交流了意见,县检察院表示将认真审查该案件线索,力争促成两家“两法衔接”工作的良好开端。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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