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6年4月21日讯 通讯员王迅报道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庭副庭长黄志丽同志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光荣称号,这既是对黄志丽同志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司法战线同志们的鼓励和支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阿瓦提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聆听学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激励全院干警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4月21日早上九点四十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瓦提法院全体干警已经整齐着装的端坐在该院四楼大会议室,静静等待着事迹报告会的开始。伴随着视频的接通,报告会正式开始;报告团由6名成员组成,其中有和黄志丽成为好姐妹的案件当事人,有她所在乡镇的社区干部,也有相关的媒体记者,更有称之为师傅的年轻后备,大家都对黄志丽同志的事迹进行的阐述。通过他们声情并茂的演讲,仿佛将所有聆听报告会的干警们带入了一个个案件的现场,她司法为民的崇高理想、娴熟的法律知识、大胆的业务创新、高超的调解技巧、宽广的知识面、对后辈的言传身教,无一不将深深的将大家折服。
会后,该院一名普通法官感慨说:黄志丽同志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担得起“全国模范法官”、“时代楷模”的荣誉称号。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黄志丽同志为榜样和标杆,扎实业务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心怀群众,积极做好审判工作,树立法院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阿瓦提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