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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助推《村规民约》修订打造农村法治建设新篇章(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4-1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图为立碑仪式现场

      本网2016年4月13日讯  通讯员王筑黔报道  “我宣布从江县洛香镇新安中心村《村规民约》,自今天正式立碑实行!”随着贵州省从江县洛香镇新安中心村长的高声宣布,该村修订后的《村规民约》于4月8日正式立碑生效。

      据了解,新安中心村坐落在贵广高铁从江站旁,由岩寨、郎荣、新村、四联、三团村等五个侗族自然村落组成,人口众多,民风民俗各异。“村规民约”一直是当地群众自觉准守的行为规范准则,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前的村规民约存在着一些与当今法律法规不相符合的内容,为了更好地发挥村规民约“民间法”的作用,维护基层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结合县委政法委“六个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选派两名业务能力强、法律功底扎实的当地籍检察官到该村开展帮扶工作,在《村规民约》修订过程中,对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进行细心的指导,协助村干草拟完善且符合当今法律法规的新版《村规民约》。在检察官的协助下,新的《村规民约》内容废除了一些不再适用的条款,增加了新的内容,涉及当地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进一步增强了道德约束力。

      司法工作者与村民共同修订的《村规民约》,翻开了农村法治建设的新篇章,走出了法律与道德、民俗文化相容互补的新路。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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