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
     检察
     
    淄博市城郊检察院用“检察监督+”创新预防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2-27 来源:NULL

    淄博市城郊检察院用“检察监督+”创新预防工作


        本网2016年2月27日讯  通讯员薛如怀  张媛报道  山东省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主要担负对两所监狱执行刑罚监督任务。针对这一特点,自去年初以来,该院在严格依法监督刑罚执行的同时,不断探索、创新、完善防范狱警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从而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检察监督+’模式”。实施该模式一年多来,狱警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不仅环比、同比明显减少,而且使预防工作在常态化中实现了长效化。

        “检察监督+”警示教育。平时,全面加大对刑罚执行经常性检察监督的力度,既督促狱警及时纠正刑罚执行中的各种不法问题,又对其进行警示性、针对性的随机教育和个别教育,促使其严格依法履职、秉公用权、规范执法。2015年初至今,该院累计对狱警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283次。

        “检察监督+”预防建议。针对检察监督中发现的个别狱警疏于自律、不拘小节、不屑小事,诸如与罪犯亲属不适当接触、对罪犯计分考核分值分配有失公允,值班执勤脱岗、对罪犯直接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依法要求其迅即改正的同时,着眼于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及时向相关狱警提出口头预防建议,或视情向监狱发书面检察预防建议书。

        “检察监督+”纠正违法。狱警违纪违法尤其是职务犯罪易发、多发于报请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鉴于此,一方面切实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区(分监区)呈报、刑罚执行科审查、刑罚执行委员会研究等环节全程、同步监督力度,倒逼狱警心存敬畏,知止知惧,严格依法办理;另一方面,对报请违法但尚不涉嫌职务犯罪的,在依照法定程序向监狱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基础上,根据其违法的原因、性质、危害和负面影响,要求监狱作出适当处理,以警戒他人。

        “检察监督+”通报案件。经常收集、梳理各地检察机关查办的监狱系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在形成有分析、有见地、有对策的书面材料后通报各监狱,督促其以此为镜鉴,把“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扛在肩上、放在心里,加强自身预防制度机制落实,引领狱警队伍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事事处处慎初慎独慎微慎欲、自警自省自重自律,时刻保持警钟常敲、长鸣。

        “检察监督+”重点时节。根据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大的节假日犯属到监狱探望多的实际,积极会同监狱纪委、政治处等部门和提前和狱警谈心谈话,教育他们深刻吸取前几年极个别狱警疏于自律,收受犯属钱财物和其他好处被依法查处的教训,坚决谢绝犯属的宴请、拒收其各种“心意”。

        “检察监督+”联席会议。根据一定时期或某一阶段全面检察、重点检察、专项检察、突击检察以及与罪犯谈心谈话、接访犯属等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适时与监狱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判、剖析问题存在的症结,深入查找诱发职务犯罪的各种隐患,理性看待狱警队伍的廉政建设形势,协助监狱不断完善预防制度和机制。

       (山东省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