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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三化”举措确保公调对接“律师进所服务”取得实效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2-22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2月22日讯  通讯员俞祚真报道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会同市综治办、公安局出台了《苏州市公调对接“律师进所服务”制度实施方案》,为确保制度有效实施,该市司法局采取“三化”举措重点推进落实。

    一是调解人员专业化。苏州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派驻的参与公调对接人员都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及实践工作经验,进驻后依托其法律专业优势,对公调室受理的各类民事纠纷进行调处,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严把调解质量关,做到事实清楚、合法、公正,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优化基层调解组织人员配置,提高调解服务质量水平,释放人民调解活力。

    二是调解制度标准化。对调解工作过程中调解的申请、权利义务的告知、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的签订和资料归档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专业服务的质量。指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循合法、自愿、尊重当事人诉权的原则,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律法规规定程序,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同时在调解结束后增加司法确认环节,确保调解有效性。

    三是机制运作规范化。该市建立专门的质量跟踪、绩效评估、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对参与公调对接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表现、调解质量等进行定期考核。同时和公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组织会商研判,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与做法,提升“律师进所服务制度”的规范化运作水平。(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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