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6年1月6日讯 通讯员刘宗文 麦洁明报道 2015年,贵州省荔波县公证处为维护老年人权益,多措并举,一年来接受老年人的公证咨询共计100多次,办理涉及老年人的公证50多件,减免公证费用1万余元,切实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举措一:开通专属老年人的绿色办证通道
对前来咨询申办公证的老人,荔波县公证处一律延请至封闭的谈话室,向其明示并保证其保密性,确保老人自由表达意志,在保证老年人权益的前提下做到快速服务。
举措二:提供减免公证费服务
对没有固定收人,依靠儿女赡养或其他人扶养的老人,荔波县公证处一律提供法律援助,免收公证费;对有固定收人,有完全的经济保障能力的老人,酌情减免公证费,确保老年人不因经济困难而得不到公证服务,维护老年人权益。
举措三:强化公证人员服务老年人的意识,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学会倾听。在老年人申报公证时,荔波县公证处要求工作人员要耐心倾听,及时引导,唤醒老年人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确保老年人在权益得到完全保护、没有任何外在干扰、意思完全自治的情况下办理公证,努力做到前来咨询的老年人不论最终是否决定办理公证,都能以其个人意志为准。
学会尊重。对前来咨询办证的老人,工作人员要设身处地,站在老年人的立场和角度看待其诉求,尊重其个人意志。2015年年7月中旬,有一位老人到公证处要将其财产明确给前妻,老人当时有一些犹豫迟疑。公证员一边继续与老人沟通,一边让其他公证人员向社区了解老人家庭情况,得到的信息是老人的前妻离婚未离家,仍然对老人悉心照顾。老人在与公证员沟通时无意间讲到“我很喜欢她的”,这句话讲出了老人内心的真实意思,办证人员尊重老人意愿,受理了老人的办证申请,解除其后顾之忧,回家安享晚年,不留遗憾。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价值观日趋多元,老年人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案例时有发生,。在办理涉及到老年人的公证时,该处要求公证人员必须端正态度,一切从维护老年人权益出发,正确办理,力求所办公证既不让老年人留遗憾,又要确保其能安享晚年,老有所依,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贵州省荔波县司法局公证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