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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江县司法局: 召开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总结会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7-3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7月30日讯   通讯员曾亚庆报道   7月23日,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总结会。该县以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力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学习篇

    2015年初该局明确对全体干部职工持之以恒抓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建立了局机关周一上午集中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创新了学习方法;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王歧山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丰富了学习内容。通过不断加强教育学习,该局上下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坚定了信念,形成了较好的反腐倡廉氛围。

    责任篇

    该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明确”落实好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明确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明确工作纪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建立了干部考勤、考核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勤、考核管理,在监督干部方面,既监督干部“八小时内”的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又要监督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作风等情况,对违反党纪政纪,无故不在岗或工作不在状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能低下,弄权渎职、“吃拿卡要”等方面问题的干部,尤其是对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不力,在工作中人为设置障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粗暴、造成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坚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从严问责;三是明确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通过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措施、落实整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五个严禁”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津补贴和外出学习考察管理规定,加强了车辆管理,坚持节假日车辆封停制度,杜绝了公车私驾现象的发生。

    工作篇

    该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履行,落实一岗双职,局党组成员与分管领导和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工作目标机制,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继续查找新的风险点,查找可能出现廉政风险、具体工作事项,明确了廉政风险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此外,该局召开了专题会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该县司法行政人员、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了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营造了浓厚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开展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的自查自纠,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清理。加强了对局机关工程建设和办公设备、服装采购等项目的重点事前监督,力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预防干部在项目建设、设备采购中发生腐败现象。严格执纪,强化问责,上半年,对1名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司法所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目前,该局已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贵州省德江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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