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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六方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7-28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7月28日讯  通讯员王娇报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提升司法水平。

    打造服务平台、为民谋福 

    港口区法院在立案时推行接待、咨询、立案、收费、送达的“一站式”人性化服务,为当事人印制包括举证须知、立案条件、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内的小册子。通过制度上墙、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加强宣传;通过制作起诉状样本、立案指引、开通立案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诉讼服务水平,设置pos机支持信用支付,方便群众缴费;建立科学、有效、简便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保障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狠抓审判管理、力促官民和谐

    港口区法院始终将公正执法的理念融入法院的“三大审判”中。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宽严相济”、打击和保护并重原则;在民事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行政审判中,坚持依法保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建立完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采取期限预警、临界催办等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做好裁判文书、立案信息上网制度,推进审判信息公开化,敢于接受公众监督,以严谨、细致、公正的审判,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 

    倾力服务大局、与民方便

    港口区法院积极在辖区开展“一企业一法官”、“工业巡回法庭”等一系列活动,法官走进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三个一警”活动,改“被动审理”为“主动出击”,加强了与企业的法务交流,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在所辖区乡镇及村组建立“法律服务站”“无诉讼村屯服务站”;在渔民集中地建立“海上法庭”,认真开展审判工作“进社区、进村镇、进校园、进企业”活动,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司法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在家门口诉访。

    力克执行难、保民权益

    港口区法院执行局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加强与银行、工商、国土局、社区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力拔“钉子户”“难缠户”“赖帐户”。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搜查等强制措施;对有意规避法律,逃避执行,久传不到抗拒执行,果断采取罚款、拘传等强制措施。2015年上半年共对3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向联动单位发送查询请求2100多次,冻结、扣划银行存款1000余万元,查询车辆近200辆,查封、扣押20余辆;截止今年6月,港口法院执结到位标的3862.63万元。

    大力扶贫济困、解万户难

    港口区法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建立司法救助基金,为老、弱、病、残者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做好对涉诉老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下岗职工群体和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确实打得起官司,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对生活困难的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予以适当的救助,使法院工作真正符合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深化队伍建设、取信于群众

    港口区法院积极强化工作监督纪律,不断转变司法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十条禁令、二十一项要求”、“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规定,健全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司法廉洁建设,通过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检查活动、警示教育活动,在该院形成规范司法、阳光司法、文明司法。

    据悉, 2015年港口区法院以92.75分的综合得分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先后被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绩效考评一等奖、全市涉诉信访工作绩效考评一等奖、全市法院安保和法警工作绩效考评二等奖。(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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