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5年7月7日讯 通讯员刘刻心报道 为进一步优化四师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结构,近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司法局始终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不断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尤其注重青年干部的选拔任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在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把三关制度,严格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重实绩,强民意,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领、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同志选拔到中层岗位上来。
一是把好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民主推荐前,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推荐的方式,做到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对达不到群众公认、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
二是把好考察关。严格考察标准,客观公正评价考察对象,将工作实绩作为考察的内容。对工作能力低、群众基础差、业绩平平的干部坚决不用,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氛围。
三是把好决策关。局党组在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严格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由分管政工的领导和科长对被考察人进行考察,再将有关考察的情况提交局党组,由局党组集体讨论拟任人选,将拟任人选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公示7天后再任用。
三年来,全系统14名青年业务骨干走上了中层领导干部职位,其中包括霍城垦区司法局副局长职位,这些青年业务骨干的上任进一步优化了全师司法行政队伍结构,极大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