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安
     公安
     
    柳州市实行“9+9”“7+7”模式 推进社区戒毒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7-0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7月1日讯  通讯员傅永新报道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司法局组织社区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到“社区戒毒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禁毒宣传和戒毒警示教育,这是广西以“9+9”“7+7”模式推进社区戒毒工作的一次具体实践活动。

    “9+9”,是指广西9个区直戒毒所与当地9个县区结对子。“7+7”,就是广西第二强制戒毒所7个大队与鱼峰区司法局7个司法所结成对子。双方利用这个合作平台促进工作互联互助。鱼峰区司法局把法律服务资源送进戒毒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协助帮教隔离人员,帮助吸毒康复人员创业就业,实现身体脱毒、心理康复、戒除毒瘾、创造事业,使他们努力走上自己崭新生活;而戒毒所则以专业教育矫治、心理帮扶救助资源,指导社区戒毒工作。双方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形成社区戒毒康复网络。

    当天活动中,司法局设立了咨询台,为隔离戒毒人员提供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等服务,并通过戒毒人员的亲身体会、戒毒康复者的成功创业体会以及警官的案例剖析,帮助戒毒人员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心。

    当日,广西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柳州市鱼峰区司法局联合召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联席会,双方就现状、问题以及如何深入开展协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对今后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司法局供稿)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