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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登记制实施一月 莱州市法院立案工作平稳运行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6-12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6月12日讯  通讯员孙海耀报道  5月1日起,全国各级法院统一施行立案登记制度,这一新规定改变了法院以往的立案审查模式,打开了立案的闸口,随之而来的是大量案件的涌入。6月1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满一个月的日子。一个月来,法院立案窗口运行如何呢?近日,记者走进了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立案登记制带来“立案潮”

    走进莱州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记者发现,前来立案的当事人络绎不绝。

    从业13年的孟律师感慨良多,他笑着对记者说:“立案登记制的改革为当事人带来了很大便利,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使当事人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立案登记制实行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莱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林立新告诉记者。

    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为司法便民的重大举措,把方便留给了群众,把压力留给了自己,这已成为法院躲不开的“新考题”。

    “目前来看,案件受理量比以前多了不少,这是意料中的事,相应地我们的工作量也比以前繁重了很多。立案员一坐就是一上午,有时甚至也喝水的时间都没有。”林庭长补充道。

    据悉,5月份,莱州市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932起,同比增长了21%,日平均立案58.3起。另有20起案件裁定不予立案,有6起案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9起案件接收诉状后正在审查。

    积极应对促立案工作有条不紊

    为有效应对立案登记制带来的压力和挑战,莱州市法院从4月份起多次召开会议,对5月1日后可能出现的新型诉讼进行评估预判,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研究可行措施。立案登记制实施首周,莱州市法院领导轮流在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公,亲自接待当事人,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同时,该院还在导诉台安排专人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材料清单》,在立案窗口放置了关于立案流程的看板,增设了8套书写桌椅,配备好纸、笔,方便当事人填写材料;在立案窗口,增加2名立案员,强化对所有立案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质效;增设了“登记排序”“登记确认”两个窗口,“登记排序”窗口负责接收诉状、审查基础材料、出具补正告知单或材料收取清单等,“登记确认”窗口负责确认登记立案。功能整合后,该院实现了立案的“一站式”办理。

    “现在到法院立案十分方便,有专人指导,服务很到位,效率很高。”刚干律师一年多的小林由衷地称赞道。

    “分流利器”缓解诉讼压力

    伴随着立案数量的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也进一步加剧。在谈及如何应对立案登记制带来的“立案潮”时,林庭长十分自信,“我们有分流利器,这是我们减轻诉讼压力的秘笈。”

    林庭长所说的“分流利器”,便是该院的诉前调解机制。在诉前环节,法院积极劝导当事人把非诉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为此,该院专门创作了《诉讼风险六提醒》动漫片,制作了诉前调解宣传册和看板,提醒当事人诉讼风险。当事人可到莱州市人民法院机关和六处法庭的诉前调解室,根据个人意愿申请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免费申请法院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今年1—5月份,我院诉前调处纠纷459起,约占全院收案的一成,大大削减了诉讼案件量。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协调医患、物业、劳资等专业调委会驻庭办公,做大、做强诉前调解工作。”莱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振华在接受采访时说道。(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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