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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龙县检察院会同多部门联动执法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6-09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6月9日讯  通讯员付仁高 石梅报道  为加强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在世界第44个环保日到来之际,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会同该县法院、公安、司法局、环保局等多部门成立“安龙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建立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同时会签出台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的暂行规定》,为推进该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根据《暂时规定》要求,该县检、公、法、司相关部门已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之间高效快捷的办案协调机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坚持分工责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

    此外,各单位成立了环保工作联络室,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和案件移交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规定各部门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处置会商制度,对于案情重大、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邀请相关部门一事一议,进行专案会商,确保案件依法办理;同时建立了生态环境重大违法案件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对生态破坏程度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及时依法查处。  

    截至目前,该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针对“小微企业”开展清查活动3次。下一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今年工作重点,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面排查联合执法活动,对严重的环境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予以查处、曝光,并将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予以挂牌督办。(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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