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青,黔西南州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波到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图为座谈会现场。
图为黔西南州检察院检察长刘青对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作出指示。
本网2015年6月2日讯 通讯员高燕 龚贵龙报道 5月31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青,黔西南州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波到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调研。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全面汇报了该院1至5月以来检察业务、党建工作、规范司法行为等四个专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刘青检察长听取汇报后,认为该院2015年以来检察业务工作平稳推进、各个专项工作成效显著,他还就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
一是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模范检察院”为抓手,发挥业务工作、检务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优势,谋划和推进整个检察工作的开展,当好标杆和排头兵,对全州检察工作起到带头和辐射作用。
二是抓好党建促队建。要按照“抓党建就是抓关键,抓关键就是抓发展”要求,全面落实好州委提出的目标绩效管理、岗位目标责任、激劢和约束四个机制,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紧紧围绕中心抓党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三是狠抓案件质量,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要牢记曹建明检察长“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最根本的途径就是执法办案”的讲话精神,要高度重视案件质量,重视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水平,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要强化基础工作。在整合现有内部资源的前提下,强化素质能力的提高,采用新途径、新方法开展岗位练兵,以老带新、做好传帮带,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