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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龙县检察院“检察建议”助力环境治理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5-28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5月28日讯  通讯员付仁高 彭建忠报道  近年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绿色安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为当地生态环境保驾护航。近日,该院针对该县“汇珠薏仁米有限公司”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当地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环保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监督企业做好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

    据悉,为留住安龙绿水青山,实现生态绿色崛起,该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一方面加强与该县公安、矿产、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建立快速办案机制, 快捕快诉、依法办理;另一方面,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方针,着力加强预防工作,防范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发生,通过发放宣传画册、法律手册,典型案例等宣传手段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巨大危害,增强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战略意识。同时积极发挥检察建议的力量,针对环保部门失察失职行为,及时督促提醒履行职责,做好环保监管工作。该院通过构建全方位检察监督体系,促使各单位提升环境执法力度,为安龙县“绿水清山”的环保目标作出重要贡献。

    目前,该县环保部门在接到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后,第一时间对反应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通过调查走访,查证“汇珠薏仁米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将有关情况向安龙县检察院作了反馈。

    下一步,该院将联合环保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办等部门就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并组织学习新《环保法》等法律知识,以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并针对小微企业联合制定既保护生态环境又可帮助企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已经成为我们安龙崛起发展的一个共识,作为检察机关,我们一定要为保护这块土地上的山山水水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军说道。(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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