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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远县公证处上门办公证 法律服务解民忧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5-14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5月14日讯  通讯员李斌 孙系祥 唐添财报道  近日,江西省安远县公证处指派公证员赴南昌为在南昌工作的安远籍患者唐某夫妻办理了一起委托书法律援助公证,得到了当事人的热情称赞。

    据了解,唐某是江西省(南昌)某银行的职员,2014年因患脑瘤在江西省某医院做了二次手术,由于病情比较严重,导致唐某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后又转到解放军某医院康复治疗,花去医疗费近百万元,除医保报销了部分医疗费外,还欠了不少的外债。因还需后续治疗,为尽快筹钱治好病,唐某夫妻及家人经商量决定卖掉安远县城唯一的一套住房,做为后续医疗的费用,而卖房及过户事宜就委托其在安远居住的姐夫古某全权代理。古某接受代理后,遂申请安远县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为确保委托的真实性、合法性,安远县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特殊性,及时指派公证员会同摄像人员、受托人一起赶赴南昌唐某住所,上门为唐某办理委托公证,在办理委托公证过程中对委托人所签署的有关法律文书全程进行摄像,并提供法律援助,免收其公证费,使当事人及家人非常感动。

    近年来,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素质的增强和维权意识的提高,办理各类公证的群众越来越多。安远县公证处本着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满意”的工作理念,提高公证公信力,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为民服务,努力塑造公证服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群众的赞扬。(江西省安远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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