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5年5月8日讯 通讯员莫骁潇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廉政宣教工作,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近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坚持做到廉政知识常学习、常提醒、常鸣钟、常警示、常熏陶,促进全局廉政学习常态化。
该局将《廉政日志》分发到每一位干部手中,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列入学习计划,做到党纪条规“常学习”。同时,落实“一把手”带头上廉政党课制度,将党纪条规教育作为必修内容,让党纪条规“入脑入心”。
该局还结合实际,在全局上下开展“书香机关·以文化人”干部读书活动,将廉政学习内容纳入必学篇目。全体党员干部以股室(处、所、中心)为单位,利用工作间隙,开展每天“充电”45分钟读书活动。同时,利用工作例会,每周开展一次读书心得交流会,每月开展一次读书评议会,树立机关读书先进典型,推进学习型单位建设。
该局还从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入手,突出强化廉政学习的作用,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从培养干部的学习兴趣着手,本着干什么、学什么、差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学干结合,以老带新,认真做好“三个结合”,即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分类指导与目标定向相结合,积极选派干部参加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现代化办公等各类培训。(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