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5年5月8日讯 通讯员龙先华报道 日前,贵州省台江县纪委监察局为某市民实名举报该县某单位干部公车私用兑现了1000元奖金。这是“铸廉行动”发布《关于奖励和保护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公告》以来,该县发出的首笔奖励实名举报违法违纪行为奖金。
据了解,1月23日,市民通过来信举报反映该县某单位某干部公车私用违纪问题。接到举报后,该县纪委监察局按程序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顶风违纪,使用单位公务车外出办私事。4月20日,该县纪委监察局针对该干部违纪行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本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在确定举报情况属实后,该县纪委监察局立即启动了有奖举报的审核发放程序,向举报人发放奖金。
自该县开展“铸廉行动”以来,为激发公众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监督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执纪问责力度,严厉惩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台江县共发布了20000余份《关于奖励和保护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公告》。《公告》规定,举报一经查证属实,举报对象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对象被移送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5000元。《公告》发出后,台江县上下形成了全民参与反“四风”、反贪污受贿、反收受红包礼金礼品等违纪违规行动的良好风气。(贵州省台江县铸廉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