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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法院推翻原判 沉船船长因杀人罪被判无期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4-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韩联社2015年4月28日报道,韩国法院在二审中推翻原判,认定“世越号”沉船船长李某杀人罪名“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韩国法院28日公布了二审判决结果,判处其余14名船员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至12年不等。

      2014年11月,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对“世越号”客轮15名船员进行了一审宣判,认为船长李某杀人罪“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36年。韩国公诉方随即提起上诉。

      2014年4月16日上午,“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包括失踪者)、14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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