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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岁老翁非法种植罂粟被判缓刑并接受社区矫正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3-1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3月3日讯   通讯员雷烁报道   近日,贵州省从江县77岁老翁韦某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到县司法局报到。这是从江县首例因犯罪,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年龄最大的社区服刑人员。  

    韦某,1938年7月出生,苗族,文盲,农民。因其在松瓦山(地名)种植罂粟,2014年5月10日,从江县刚边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从江县公安局经实地勘察,韦某在松瓦山自家牛栅的东侧和北侧菜地种植罂粟共804株。2015年2月3日,从江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韦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这一案例警示我们:罂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毒品源植物,长期应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成为民间常说的“鸦片鬼”。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而送命。它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植物。所以,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经国家特许种植证件才可进行种植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禁植。(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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