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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台儿庄区运兴公证处参与强制执行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2-1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2月10日讯    通讯员孙琪报道    日,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运兴公证处处工作人员在张光主任的带领下前往市中区解放路某小区,对台儿庄区法院强制执行的某处房产执行现场物品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

    据了解,被执行人王某因债务问题名下一处房产被依法拍卖。拍卖后,王某长时间占用被拍卖房屋居住使用,而拍得此房产的买房者却迟迟拿不到房子。台儿庄区法院为顺利实施强制执行,避免出现因物品清理产生纠纷,特别邀请运兴公正处派员参加本次执行行动。为参加本次保全证据公证,张光主任主持召开了全处公证员业务研讨会议,制定了本次办案的方案和各项准备工作。在执行现场,经过近五个小时的持续工作,该处圆满完成了本次执行现场物品清点保全证据工作。

    本次保全证据工作是该公证处经办的具有代表意义的一次工作,通过这次证据保全既为该处办理类似的案件提供了案例,同时又避免了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纠纷,保障了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及法院的合法权益。(山东市枣庄市台儿庄区运兴公证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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