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5年1月29日讯 通讯员吴爽报道 2015年1月25日,安徽省潜山县水吼镇居民杨某在律师的带领下来到安徽省岳西县公证处申办网络博客证据保全公证。
杨某称,其于2010年12月26日在岳西县天堂镇某小区购买了程某的房屋,房屋2013年已过户到其名下。杨某与邻居光某发生围墙纠纷,一审法院判决光某恢复围墙原貌,光某不服法院判决,已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现杨某认为光某的互联网上的个人博客上有六篇文章与围墙纠纷案件有关,为应诉需要,杨某需要固定博客上的有关证据提交法院,防止光某删去博客上的有关文章,因此,杨某请求岳西县公证处为其办理互联网证据保全公证,并提供了光某的博客网址。岳西县公证处审查了当事人提供的与光某有利害关系的系列证据材料,决定受理杨某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
当天上午,在岳西县公证处公证员的现场监督下,由该处聘请的计算机操作人员操作电脑,进入到光某的博客主页,找到杨某所需要的文章,保存并打印下来,保全了相应的互联网电子证据。岳西县公证处收集的证据满足了当事人的诉讼需要,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安徽省岳西县公证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