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4年12月30日讯 通讯员付仁高报道 12月29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召开了节前干警廉政教育大会,认真学习了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党员干部“十严禁”“十不准” 要求,并要求全院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和《退还“一会三卡”承诺书》,有针对性地对干警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性。
会上,吴军检察长提醒干警要时刻绷紧廉政弦,做到自重、自警、自励,坚守节日廉政防线。他说:“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每个干警必须克服特权心理、侥幸心理、失衡心理,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过节。特别是党组和科级以上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带头垂范,执行廉政工作的各项规定,念好“廉洁经”,算准“廉洁账”,切实把好廉政关,严禁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礼金,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据悉,为确保元旦期间无违法、违纪的问题发生,过一个风清正气的节日,该院院党组更以“廉政微信”为载体,通过该院微信群向全院干警发送节日廉政微信,提醒干警过节期间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牢固树立防腐“第一道防线”。(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