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要闻
     法治要闻
     
    女子遭朋友算计莫名背债6万 遭起诉被判还钱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宁波网

      中国宁波网2013年12月3日讯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最近,张女士被人告上法庭要求还钱,还被人误会成别人的妻子。她大呼冤屈,但白纸黑字,她不得不认账。
      前年3月,原告王先生的岳母被人开车撞了,伤势不轻,对方全责。
      开车的男子是个生意人,姓文,一开始都按时支付王先生岳母的医疗费,双方因此熟了。
      付了7个月医疗费后,文某突然跟王先生提起,他做生意亏了几十万元,没钱支付医疗费了,问王先生能不能借他一笔钱,等生意好了,借款和医疗费他一起还。
      王先生本来不放心,直到文某自称他妻子是医生。“当时我考虑医生是固定职业,还钱应该没问题,我还专门去他老婆上班的医院核实,发现确有其人。”王先生说,最终他同意借款6万元。
      同年10月18日,文某把“老婆”张女士小灵通号码告诉了王先生。当天下午,王先生和张女士碰了头,张女士以自己名义写了张借条,约定2个月后还钱,王先生放心地把钱交给了对方。
      几个星期后,文某出差回来,约王先生在公司见面,张女士也在。张女士提出先还1万元,借条由文某再写一张,王先生没同意。“当时我还纳闷了,两夫妻怎么搞这么复杂,一张借条还要转来转去。”王先生解释说。
      借款到期后,文某一直没有还钱,王先生打张女士电话也不通,他侧面打听了下,才知两个居然不是夫妻。
      王先生多次找两人讨债未果,今年10月,把张女士告上了法庭。
      庭上,张女士叫冤,“文某只是我一个朋友,2011年10月18日,他跟我打电话说找人借了6万元,让我代收一下。”
      “我觉得奇怪,直接打账户不就行了,干嘛还要代收。文某说对方要借条,但他人在外地,让我先帮忙出一张借条,回来他重新写借条。”
      “但文某回来后,王先生却不同意换借条了。我不知道王先生为什么会认为我俩是夫妻,当初他把钱给我时,也没问我这个问题。6万元我都转交给了文某,这钱跟我没一点关系。”
      张女士在庭上提交了一份证据,是文先生写的借条,借此证明实际借款人是文先生。
      但这份证据没被法院采信。因为法院认为,借条未经王先生确认,属于证人证言,证人未出庭陈述证言,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且该份借条与王先生提供的借条相矛盾,所以不予认定。
      近日,法院判决张女士归还这6万元借款。 东南商报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陶琪姜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