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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区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图为高明区交警大队正在沧中附小进行“交通小警察”培训活动

    图为交警大队的叔叔正在给“小交警”纠正交通指挥动作

     

        本网2013年11月20日讯  通讯员肖毅报道  为弘扬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培育交通安全文化,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普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期,佛山市高明区普法办、高明区交警大队等单位在全区中小学中了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活动”。 
        11月19日,高明区普法办与高明区交警大队在高明区沧中附小开展了安全交通专题教育----交通小警察班培训系列活动。在高明区普法办与高明区交警大队指导下,高明区沧中附小在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创建中,严格按照“一纳、二结、三鼓、四联、五个一”的方法开展创建工作。“一纳入”。沧中附小始终坚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中,通过教职工大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板画、电教平台、广播站等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二结合”。坚持把交通安全教育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与培养青少年树立良好的道德观相结合。“三鼓励”。鼓励学生就学习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实践体验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及小论文。鼓励教师撰写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总结或经验论文,并在学校介绍交流。还鼓励教师带着课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推动学校交通安全的科研化发展。“四联手”。依托家庭、学校、学生、社会,充分发挥“四位一体”的合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做报告,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让学生了解违反交通安全的危害。学校心理健康辅导老师结合学生学习心理辅导课,开设了“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教育课,引导学生们通过查阅、展示资料,了解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和违反交通规则的危害性,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班主任以及其他科任老师则通过班会课或专题教育课开设专题讲座,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五个一”。一是上好一堂高质量交通安全教育示范课。二是看一部宣传片。三是读好一本书。四是组织一次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五是举行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实践活动。高明区沧中附小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活动,以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评比活动为契机,真正将学生的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 
        据悉,高明区共有37所中小学校,在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评比活动中,严格按照“一纳、二结、三鼓、四联、五个一”的方法开展创建工作。高明区普法办借助“交通警察普法宣传进校园”的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各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积极在校园中开展交通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为全校师生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使广大学生安全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时时讲交通安全,处处讲交通安全”交通安全文明氛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普法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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