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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生闷气放火烧自家 被判三年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浙江在线
      自家房屋就可以一把火烧了吗?答案是否定的。日前,江山市清湖镇的谢某被江山市人民法院以放火罪为由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谢某今年50岁,13年前与妻子离异后,脾气变得古怪且暴躁。3月26日中午,谢某在帮一物流公司老板装货时,老板提醒他爬高时注意安全,谢某觉得老板是在说他的不是,便负气离开。之后,谢某到清湖镇一家饭店里喝了3瓶啤酒,回家途中,到附近的一家商店里赊一包香烟,但老板娘不肯,谢某觉得被人看不起,回家后,觉得诸事不顺,心中愈加烦闷,便用打火机将家中一堆衣服点燃,并引燃了家里的一些家具,等火势起来以后才离开。不久,大火将卧室和堂屋内的物品全部烧毁,直至江山市消防大队赶赴现场,才将火势控制。
      法院审理过程中,谢某辩称烧毁的是自家的房屋,未对邻居造成威胁。但法院认为,谢某故意放火的行为已经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故对其以放火罪为由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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