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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市城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助推老年人权益保护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7月29日讯     通讯员李静报道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不断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努力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开展法制宣传,掀起老年人“读书潮”。城区司法局积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列入全区“六五”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采取宣讲、实例解说、图片宣传等形式,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增强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老年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热潮。 
        巧调矛盾纠纷,搭起老年人“暖心桥”。如今,“4-2-1”家庭的逐步发展,促使老年人赡养、生活难以保障。大家都知道,老年人赡养纠纷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如果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容易引起矛盾激化,那么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优势,尽力采取非诉调解方式予以妥善解决,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办理法律援助,开辟老年人“绿色通道”。对符合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当场审查,及时受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对离休、80岁以上高龄、残疾、贫困以及空巢老人实施爱心法律援助。同时,依托10个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村(菜场)法律援助联络点,方便老年人、残疾人就近、及时申请法律援助,畅通了老年人维权渠道。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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