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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必新:以法治化方法解决两岸交流中的争议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漳州7月20日电 (记者 孙贤迅)  “随着两岸交流的日益深入、日益密切,两岸面临着大交流、大发展、大融合的新时代,无疑会产生各种各样纠纷。”中国法官协会名誉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江必新20日对此表示,要本着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采取法治化、规范化的方法解决两岸可能出现的一些争议,使两岸交流更加顺畅。
      2013年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日在福建漳州举行。来自海峡两岸司法学界、实务界人士围绕“司法民主与公众参与”、“司法效率与程序改革”、“司法公正与证据采信”等议题展开研讨。
      江必新在研讨会上说,法治不仅仅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得以发展和兴旺发达的基石,也是人类、社会和世界和平进步发展的条件。中共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法治中国的建设任务,法治中国的内涵比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内涵要丰富得多。
      他提出,要使两岸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进程得到加快;要推动两岸法律的良善化;要树立法律的权威,也要树立司法的权威,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基本目标。
      台湾主办单位代表、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理事长廖正豪表示,两岸交流更加密切,在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环境下,法律界的交流、互信更加顺畅。希望两岸社会都能把是非善恶对错划分得很清楚,合法的要受到保障,违法的要受到制裁,两岸民众过着安全幸福的生活。
      台湾大学教授、大法官陈新民说,台湾地区的法官对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非常认可,两岸老百姓追求司法正义的感情都一样,都希望法官公正,都希望法官情理法兼顾;两岸对司法正义的期盼都一样,就是如何满足群众的司法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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