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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后通信商客户经理卷走近400万 公审被判14年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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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庞某等12名被告人接受公开宣判 记者李念 实习生石紫含 摄


      西安晚报2013年7月17日讯   80后的通信运营商集团客户经理,打着“预存话费送购物卡”“预存话费送手机”等名义,诱使12人投资632万元,最终他卷走了397万元。昨日上午,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判大会在自强西路的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礼堂举行,对庞某等七案十二人公开宣判,吸引了约百位居民前来旁听。


      许以高息回报
      实为拆东墙补西墙


      31岁的庞某,大学文化程度,曾是某通信运营商陕西有限公司西安钟楼分公司西北片区集团客户经理。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庞某谎称公司将开展“预存话费送购物卡”“预存话费送手机”“预存话费送油票”等业务,将业务拆分来做,赚取利润,诱人投资,先后从霍某、闫某、权某等12名被害人处骗取人民币6324260元。
      他一般都会许诺高额回报,月利润、周利润可高达10%,诱使受害人投资。实际上,公司开展的“交话费送购物卡”活动被他变相拆分,告诉顾客“交话费送话费”活动,然后以9折左右的价格变卖购物卡获利。如,他对顾客讲,只要交500元就能打1000元的话费,同时对公司称自己办理的是“交1000元送800元购物卡”活动。之后,他将公司送的每户800元购物卡以9折左右的价位卖出去,用其中的500元贴给顾客。经过一番折腾,庞某便从每一个顾客身上轻松赚走200多元的差价。


      骗了近400万元
      一审被判14年刑


      受害人之一田某的投资经历是这样的:他通过朋友认识庞某,2009年12月,庞某声称投资租机业务分红可观,每投资5万元,每周可分红1500元。田某拿出5万元给庞某,庞某随后返还5万元本金和3000元利润。2010年1月,田某又拿出5万元给庞某,几个月后,庞某却只给了他3000元利润。同年4月13日,庞某诱使田某投资10万元,后来给了他2.8万元利润,却没有还本金。当田某意识到要向庞某要钱时,发现他已逃往外地,没有了音信。
      庞某曾经向12名受害人返还本息共计2347060元,都是拆东墙补西墙。随着资金漏洞越来越大,2010年9月初,几名被害人发现被骗,向庞某索要资金,庞某谎称回公司取款,后逃离西安。所得资金用于挥霍。
      2011年8月,庞某在外地落网。莲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人现金共计人民币39772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法院一审判处庞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未追缴的赃款继续追缴。
      在昨日的公判大会上,另有6案11人因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被判刑。今年1月,李某伪造假身份证和驾驶证,虚构姓名、出生年月和户籍地,通过网络应聘至西安一家白酒销售公司担任司机,偷配了公司的汽车钥匙,骗取仓库管理人员信任,撬开仓库大门,将240余箱、价值高达55万余元的白酒运走。他辗转两省四地售卖,结果搭上了数千元路费却没卖出去。莲湖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今年5月,本报曾以《盗走公司240箱白酒去兜售》为题报道此案。莲湖区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记者 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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