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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六年发现“男友”已婚 妙龄女争孩子抚养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江苏网

      妙龄女吴某不久前绝望地发现同居6年的“男友”徐某原来早就是她人的丈夫和父亲,失去感情的她仅剩的依靠便是自己1岁的儿子,而徐某却剥夺了她见到儿子的机会,觉得走投无路的吴某为了争夺自己孩子的抚养权把徐某告上了法庭。日前,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非婚子女抚养纠纷案。
      邳州女子吴某于2006年3月认识了大自己8岁的男子徐某,吴某长得颇为清秀,让徐某见之心动。徐某是个看上去成熟稳重的男人,有一定的实力和产业,在吴某面前出手大方,又常常出现在吴某周围为她解决困难,吴某对徐某越来越有好感。两人不久后确立关系,开始在徐某租来的三居室中同居。相处一段时间后,徐某便隔三差五夜不归宿,但吴某只认为徐某生意繁忙,没有过多质疑,只是悉心照顾“男友”。
      2011年底,吴某意外怀孕,于2012年8月生下了一个男孩。吴某发现有孩子后,徐某仍没有收心,随着自己年龄变大,她希望尽快与徐某结婚,而徐某屡次岔开话题。耐不住心中疑云越来越大,吴某托了熟人调查徐某。当得知原本准备共度一生的“良人”已结婚,还有了一个10岁和一个3岁两个儿子时,吴某觉得自己的世界坍塌了,她歇斯底里地与徐某发生争吵,要徐某给自己逝去的青春一个说法。徐某并没有与现任妻子离婚的打算,何况他们还有两个儿子。两人多次争吵后解除了同居关系,吴某带着自己不到一岁的儿子仍住在徐某租的房子中。但徐某也隔三差五地把孩子带回自己家,过些时间会给吴某几百元奶粉钱。
      2013年春节时,孩子生病,吴某在外经常加班,无法及时赶回照顾孩子,就和徐某的大姐轮流带孩子去看病。后来一段时间,孩子就在徐某家住下了。吴某忙完工作,想到徐某家把孩子带回来,但徐某说要多留孩子几天,只让吴某见了20多分钟孩子便打发她回家。后来吴某再要求见孩子,徐某家人拒绝让她再见孩子,连给孩子买的衣服也不让给送过去。吴某才感觉徐某要把孩子从自己身边夺走,于是把徐某告上了公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徐某已有配偶仍与吴某同居生活并生育非婚生子,其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理应受到道德谴责。现非婚生子尚处哺乳期,徐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实孩子跟随吴某生活不利于其健康成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第7条、第8条之规定,判决非婚生子由原告吴某抚养,被告徐某每月支付孩子抚育费500元直至十八周岁止。(通讯员 莫君 记者 戚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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