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3年3月13日讯 通讯员戴牧报道 “今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业务指导、管理的重心将转向服务质量方面,将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律师名录制度和进行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以提高诉讼案件的质量水平。”以上是近日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召开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准备会”上提出的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是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年,要制定完善推广《苏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规则》、《案件质量评估评查标准》,科学评断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考核体系,促进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的责任和质量意识,确保法律援助受援人得到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今年将在部分有条件的市、区进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试点工作,为在全市实行质量评估制度做好规范和组织准备,建设长期制度化的质量管控体系,确保受援人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高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服务质量水平。
此次会议由苏州市司法局召集,部分市、区分管局长、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 (江苏省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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