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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致20死两车追尾事故37名责任人被追责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5月23日电 (记者扶庆) 2012年6月29日,广东省广深高速发生一起货车与油罐车追尾相撞交通事故,致20人死亡、31人受伤。23日,广东省安监局公布该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共37人被依法追究责任,事故暴露出相关企业违法违规以及有关交警部门、公路管理部门等存在失职行为。

      2012年6月29日凌晨,广深沿江高速发生一起货车与油罐车追尾相撞交通事故,导致油罐车中的溶剂油泄漏,继而引发爆燃,波及广深沿江高速公路高架桥下及周边的货物堆场、工棚,造成20人死亡,3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600万元,过火面积约1396平方米。

      经调查,这是一起由货运车辆与危运车辆追尾相撞造成溶剂油泄漏引发爆燃,导致人员伤亡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肇事的油罐车超载且罐体性能不达标,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被货车追尾碰撞,造成54.22吨溶剂油泄漏。泄漏溶剂油流淌至高速公路高架桥下方及周边地区,挥发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引起连环爆燃。

      调查结果显示,事故暴露的问题包括:相关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危险品道路运输:交警部门对运油半挂车核发行驶证和检测时审核不严、违规操作:有关公路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工商部门、林业部门及事发地区政府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致事发路段周边存在非法构、建筑物,并有大量人员违规居住等。

      有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追究37名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其中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2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15人,行政处罚2人、其他处理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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