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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公证行业多措并举优化公证服务方式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服务牧民群众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4-10-09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办公证、少纠纷”“多一份公证,少一份担忧”。如今在青海,这是办理公证事项的老百姓口中经常说的话。

        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近年来,青海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积极引导公证机构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探索公证参与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途径和方法,在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公证服务灾后重建

        在青海玉树灾后重建3年期间,全省公证法律服务人员共15批、40余人次赴玉树开展法律服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000余件,减免费用百万余元。

        2012年,为配合做好玉树州结古镇统规统建住房和商铺的摇号分配工作,省司法厅“玉树灾后恢复重建法律服务团”选派两名资深公证员前往玉树州,参加玉树县回迁安置工作。

        为保证16个小区的1775户住房(商铺)摇号分配工作有序进行,在分配任务重、时间紧、业务量大的情况下,驻场公证员发扬攻坚克难、吃苦耐劳的青藏高原精神,全程进行现场监督,提供优质法律监督服务。有3天时间,公证员从早上7点工作到次日凌晨两点,在分配人数最多的一天,公证员从早上6点一直工作到次日凌晨4点。

        公证员严格按照现场监督公证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各组团的实际和安置户个人意愿,对不同区域、不同户型、不同安置对象实行分区分类科学摇号,兼顾了各方利益。

    从分房安置户资格审查到最后摇号确认,宣读公证词,全程按照“摇号分配、公正公平、阳光操作”的原则进行全程法律公证监督,未发生一起群众提出异议的事件,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一致好评。

        结对帮扶服务群众

        今年以来,青海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努力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优化公证执业环境。

        针对公证机构不健全且分布不均衡、目前尚有16个县无公证员的状况,青海在全省开展公证“结对帮扶”工作,发挥公证资源相对丰富地区优势,动员西宁市、海东市和海西州的公证机构与“无公证员县”签订帮扶协议,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

        “通过帮扶工作,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解决偏远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填补青海省偏远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空缺,为基层政府、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刘伯林介绍说。

        今年7月7日,西宁市恒源公证处主任带领一名公证员赴玉树州囊谦、杂多两县开展帮扶工作。当车行驶至玉树界海拔4824米的巴颜喀拉山山顶时,车辆突然抛锚,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两人被困长达6小时。

        等救困人员到达时已是8日零晨3时。此时,两人身心疲惫,极度虚弱,但他们只在玉树州休整了短短3小时后,又赶赴几百公里以外的囊谦、杂多两县投入工作。

        在此后13天里,他们克服种种困难,发扬“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积极为两县牧民群众办理公证事项,其间共接待群众350人次,受理公证事项112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30件不生育协议公证提供了法律援助,并对两县的公证案卷进行了审查,对办证程序、办证规则、办证质量提出指导意见。

        在两县办证现场,公证员的执著敬业精神深深打动牧民群众,也得到两地党委、政府高度评价。

    刘伯林表示,为提升公证公信力,青海公证行业今年将重点提高公证队伍素质,对公证员开展任职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和涉外培训等各类业务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公证人员坚守忠诚政治本色、筑牢为民宗旨理念、坚定公正价值追求、严守廉洁基本操守,多种途径加强行业规范化建设,多种措施优化公证服务方式,努力为青海“三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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