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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兴鲁公证处“公证绿色通道”暖人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1-16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10月8日讯  通讯员王荣洪 吴璇报道  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兴鲁公证处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行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切实落实服务群众办实事的承诺,从每一件公证事项做起,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益,让公证法律服务真正惠民,利民。
        公证员在一个工作日内把公证书送到当事人孙某手里。孙某拿到公证书后,激动万分地握着公证员的手说:“真是太谢谢你们了,真是给俺帮大忙了,没有你们的帮助,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8月24日,当事人孙某前来办理继承公证业务。公证员经询问得知,其丈夫因身患癌症去世,为了治病,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并欠着数万元债务,而且家中还有老人和小孩需要照顾,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为了生活,孙某想变卖其丈夫名下的房产,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但因交不起公证费而感到万分无助。公证员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对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办理此公证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所有法定继承人必须到场。
        在孙某办理相关证明材料的同时,公证员立刻到孙某所在居委会调查核实。通过多方走访调查核实,孙某反应情况属实。考虑到当事人家庭情况特殊,工作人员随即启动“公证绿色通道”程序,公证员依据法定程序认真审核所有相关手续后,在必须到场的法定继承人一致同意下,当天即出具了公证书,并报请法律援助中心批准,为其减收大部分相关费用。
        枣庄市兴鲁公证处“公证绿色通道”为群众公证法律服务提供了极大地便利,受到当事人称赞。 (山东省枣庄市中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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