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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牟平区司法局以“四心”深化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9月6日讯  通讯员祝延明报道  今年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司法局在总结以往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以“四心”深化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升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全区农村的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开展“三送”普法活动,让普法宣传更“贴心”。
    首先是农忙时节田间送法。充分整合基层律师、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各类资源优势,组成普法宣讲团,在农忙时,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民朋友们答疑解惑,由于宣传的法律知识都是与农民朋友的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常识,深受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其次是传统节日上门送法。在清明、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许多外出务工人员都要回来过节,普法人员抓住机会实行上门送法,向农民宣传计划生育、治安管理、土地管理、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使农民过节、学法两不误。

        再次是利用集日巡回送法。在农村赶大集时,通过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公证法》等法律法规,并对不能现场解答的记录下咨询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日后进行回复。通过赶大集送法活动的开展,缩短了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距离,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开展“一线式”普法活动,让普法宣传更“尽心”。随着牟平区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项目建设已成为全区发展的中心工作。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组织开展了服务项目建设的“一线式普法”活动。“一线式普法”活动,即在项目建设中实行“先期介入,一线服务”。当拟建项目进入规划实施阶段时,由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队就先期进驻项目建设地和相关单位,围绕征地拆迁、财产补偿等社会疑难问题进村入户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让群众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积极配合项目建设。通过“一线式普法”活动的开展,既维护了老百姓合法权益,又配合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开展“贺卡式”普法活动,让普法宣传更“暖心”。为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率和知晓率,组织开展了“普法贺卡传真情,法律知识送温暖”活动。贺卡以普法宣传为背景,正面为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地址、电话等,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方便,背面制作了答题卡,内容涉及《宪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试题,免费发放到乡村广大农民手中,答案全部正确的通过抽签方式分别产生一、二、三等奖。

        这种以“贺卡”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既增进了彼此之间的感情,宣传了律师公证工作,更重要的是让农民群众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通过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收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而且架起了一座座全民普法联心桥。
        四、开展“菜单式”普法活动,让普法宣传更“舒心”。由法制宣传联络员定期收集整理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科学制定普法菜单。“普法菜单”是由村干部或村民向辖区司法所提出的具体法律需求和预约的法律宣传内容。根据群众的法律需求,司法所把“普法菜单”送到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安排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组成的普法宣教队伍,编印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宣讲,将群众需要的法律知识送到广大村民手中。

        同时,在各行政村建立了法制图书角、普法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张贴宣传材料,让群众处处见法,时时学法,成为“菜单式”普法的有力补充。通过一张简单明了的法律服务卡,群众便可随时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向法律服务工作者电话咨询法律问题,也可向法制宣传联络员提出学法需求,将需要的法律知识列入“普法菜单”。另外,各级法制宣传部门则根据“普法菜单”反映的情况,定制下一阶段普法计划,通过“手机普法短信”、“法制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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