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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市市长杨晓波:坚持“三大理念” 建设“法治黄石”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8月6日讯    当前,湖北省黄石正处在推进资源城市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建设法治黄石,将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努力实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全面法治化,既是现代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城市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黄石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强化“四大功能”、打造“五大名城”、建设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重要支撑。我们将根据鸿忠书记的讲话精神,按照《法治黄石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努力为黄石转型跨越、振兴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服务中心理念,努力找准法治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位置

     

        推进法治黄石建设,必须坚持法制统一原则,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紧密联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理清工作重点难点,分清主次矛盾和优势劣势,找准工作突破口。

        一是着眼于促进科学发展,推进法治黄石建设。法治建设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行政管理的有效途径,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依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根本原则,坚持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将公正执法落实到每一次具体行动之中,切实树立法律权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以确保公平正义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司法透明度和开放度,自觉接受监督,加大力度强化对正当权益的司法保护。

        二是着眼于服务和保障民生,推进法治黄石建设。围绕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紧跟时代发展需要,科学制定与社会和谐发展、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规定,为人民利益的实现提供有效法律保障。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体系,增强法律服务的主动性和机动能力,不断扩大法律服务网络覆盖面。继续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征地拆迁、医疗服务、教育收费等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着眼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黄石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稳定发展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守法,运用法律手段和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切实发挥公证、司法鉴定等职能,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体制机制,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和经费保障,切实保障法律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有效维护。

     

        二、坚持开拓创新理念,努力提升法治建设服务发展的水平

     

        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建设政治民主、法治严明、秩序优良的法治黄石,必须把创新理念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用创新的思维来思考、谋划、部署、落实各阶段的目标任务,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善于扬弃、敢于攻坚,力争实现大的突破。

        一是创新思路,明确发展方向。思路的创新来源于经验的积累,来源于新的生产实践。必须加强学习,通过系统的学习,全面了解时代背景和群众需求,掌握先进知识、掌握科学规律、掌握创新方法,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实际能力。必须深入调研,加强对普法主体自身建设和工作落实情况、普法宣传及依法治理方面的调研,开拓视野,形成科学认识。必须大胆实践,尤其是对于有创新的调研成果,要勇于付诸实践,注重总结、改进和完善;对一些成熟的工作思路,要提升为加强工作开展的意见和规定,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创新载体,加大工作推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资源,广泛建立普法长廊、法制宣传广场、法制教育基地等阵地,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辟新的战线和模式,探索利用广告灯箱、广场LED电子屏、移动电视、公交站牌、公交显示屏等,及时发布政策法规、法治建设进展情况等各种信息,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认同。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开放式的工作新途径。利用网络、手机等服务新平台,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加强协调和思想沟通,提高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不断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坚持围绕中心、贴近群众开展特色主题活动,融入群众生活,指导群众的生活实践。积极打造品牌活动,不断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创新机制,提供坚实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确有效地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为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正确导向和坚实保障。坚持从法治黄石建设的大局出发,把机制创新贯穿到各个环节、各项重大举措和重要活动之中,保持法治建设的长效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力量,共谋法治黄石建设的发展。建立健全典型培育机制,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法治黄石建设的进展情况,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积极、广泛地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建立健全科学评估体系,全面系统反映一定时期和区域内法治建设的变化和发展情况,为积极推进、持续深化建设活动提供重要参考数据。

     

        三、坚持齐抓共管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法治黄石建设涵盖面广,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必须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是完善职责分工,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领导机构,着力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公共服务内容和对下级政府及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个文明”建设等综合考核的范畴。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确保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加快建立既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又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民主参与,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法治黄石建设,是党和政府与社会共同努力、探索的长期过程。坚持党政机关稳步实施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发展模式,建立健全民主参与机制,丰富民主参与形式,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和广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巩固和发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在传播时间上的自由性、传播空间上的无限性及传播方式上的多样性,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和现代法治意识,自觉参与到法治建设中,促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推动科学立法、司法公正和法律监督的形成和发展。充分认识各类社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依法保障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注重社会组织与党和政府之间的交流互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法治建设,为加快法治建设进程建言献策。

        三是完善工作模式,加快法治建设进程。坚持党政机关稳步实施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发展模式,以党政机关稳步实施法治建设引导规范全社会广泛参与,以全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党政机关稳步实施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主导作用,严格按照法治黄石建设的总体战略目标和分阶段实施步骤,扎实推进各环节工作,力争以工作的创新和突破推动法治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对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特别重视社会参与,坚持以社会进步新需求、人民群众新期待为法治黄石建设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发展动力,积极争取全社会参与、支持法治建设,促使法治黄石建设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市长杨晓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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