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领导动态
     领导动态
     
    黄石市司法局局长汪宏钦:全力推进“法治黄石”建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8月6日讯   通讯员汪宏钦报道   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建设法治城市,实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文化生活的全面法治化,是现代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迫切需要。鸿忠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上提出,要加快建设法治湖北,着力构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良好民主法治环境。我们要根据《法治黄石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和鸿忠书记的讲话精神,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加快建设法治黄石,重点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

     

        一、以市民的法治意识培育为内在动力,加快推进法治黄石建设进程

     

        法治黄石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制定总体的战略目标和分阶段实施步骤,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市民的积极投入和广泛参与。市民是最基本和普遍的身份角色定位,健全成熟的市民法治意识有利于促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推动民主政治、立法民主、司法公正和法律监督的形成和发展,并为法治文化的发展奠定重要的思想基础。加强市民法治意识的培育,充分调动市民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法治黄石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法治黄石的内在核心条件。

        一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政治实践中培育市民的法治意识。法治建设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价值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拓宽市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和方式,提高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表达自己的合法需求并对权力行使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推动市民法治意识的发育、发展和逐步成熟。健全各级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落实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从细节管起,从落实制度抓起,畅通群众意见表达渠道和监督渠道,制定长效机制,确保落到实处。本着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加强对基层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坚持用新经验指导新实践,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拓宽基层民主渠道,引导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实现民主自治。

        二是增强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感,在舆论导向中培育市民的法治意识。大众传媒作为信息传播和交流的重要平台,具有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等特点,使其成为培育市民法治意识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加强对传媒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培育,引导他们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辨是非和善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增强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利用其在传播时间上的自由性、传播空间上的无限性及传播方式上的多样性,平衡法律宣传,全面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明确自身行为的界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加大法律价值、法律至上等观念的传播和渗透,引导市民对法律的理解、认同和信仰;及时客观反映我市的法治建设进程,引起市民的高度关注和认同;大力弘扬先进法治理念,培养现代法治意识,使法治逐步内化为市民的自觉意识。

        三是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在生活氛围中培育市民的法治意识。社区是伴随着城市化进程而日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社会组织形式,是一定地域空间内人们生活的共同体。社区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社区的文化氛围对人们的意识和观念有着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影响。要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市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基础建设,规范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法制文化墙、法制宣传长廊、法治书画室的建设。大力开展主题性法治文化活动,倡导社区内的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化创作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和主题宣传日,在社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题法制讲座、表演法制文艺节目和放映法制电影等活动。设立社区法律顾问,探索社区网格化法律服务新模式,邀请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社区,对社区实施法律服务全覆盖。

     

        二、以科学的法治评价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法治黄石建设进程

     

        法治建设,涉及到本地、本单位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是一个逐步推进的实施法治和实现法治的过程,其关键环节和所追求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如何科学地评价法治建设工作水平。要构建科学的可操作的评价体系,全面系统地反映一定时期内法治建设的变化和发展情况,为积极推进、持续深化建设活动提供重要依据。

        一是明确评价原则,引导法治评价方向。坚持统一性原则,这是进行法治评价的首要原则。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的建设,都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在国家现有的法制框架下,紧紧围绕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来推进,以确保国家法治的统一协调。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这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所决定的。法治建设要在“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下,与本地、本单位的发展定位和目标规划相配合、相协调,在推进上与阶段性的工作相合拍,以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坚持典型性原则,这是法治建设的范畴所决定。法治建设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生活的各个元素都与法治环境相关。但是在对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时,不可能面面俱到,必须抓住重点,把握典型性原则,突出关键所在。坚持动态原则,这是法治建设的特征所决定的。法治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循序渐进的动态过程。相应的,法治建设的评价也不能一层不变,而是要根据进展情况和阶段特点进行适时调整,需要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修改,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是健全评价方式,提高法治评价水平。要紧密结合实际,构建自我评议、群众评议、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为客观分析法治建设的进展情况提供重要依据。充分认识述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建立述职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示范作用,促使自我衡量、自我检查、自我加压、自我约束,切实提升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力。明确述职的内容,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和分析,做到讲成绩不夸大,讲问题不隐瞒。严格述职的方式,采取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相结合,并以适当的渠道和方法予以公开,确保述职的严肃性和效果。建立符合实际的群众评价制度,广泛宣传群众评价活动的深远影响,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根据群众的知识背景、成长环境等客观因素,科学设计调查问卷,尽量避免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术语,便于调查问卷的完成。丰富问卷发放、回收方式,通过上门服务、固定场所发放、网络调查等方式,扩宽调查面,确保结果更加科学全面。加强组织检查力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采取过程考核与结果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对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督导。

        三是突出评价结果,提升法治评价实效。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其最终目的是通过对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来推进法治黄石建设的深入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法治黄石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分阶段任务,综合自我评议、群众评议、组织检查三种方式的结果,进行全面考量,作出最终结论。坚持公开的原则,将法治评价的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外公开,确保各方主体及时知晓,有利于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确保法治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坚持客观、科学的原则,对法治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广典型。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密切掌握评价结果反映出来的焦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深入挖掘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积极寻求解决的有效措施,不断满足法治建设的发展需求,确保评价实效。

     

        三、以特色主题活动为载体,加快推进法治黄石建设进程

     

        推进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统筹协调运作是最大的生命力;分步推进和协调发展是最根本的要求;开展特色主题活动是最重要的方式。要深刻认识活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地制宜地开展特色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是科学设计活动主题,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围绕中心,贴近群众是活动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要基础。要明晰社会背景,生成时代性的活动主题。当前正处于十二五的关键时期,要紧密结合推动科学发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目标任务,开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相关的主题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要关注社会生活,生成深沉的活动主题。社会生活是一个广阔的领域,很多有价值的主题往往蕴含在一些热点事件、偶发事件中。要善于从本地区或者某一时间段的社会热点中挖掘主题,分析法律现象和原因,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理念。要融入群众生活,生成鲜活的活动主题。群众生活涉及面广泛,与个人的需求和利益密切相关。要关注群众的生活,了解群众的意见和需求,确定源于生活的主题,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指导群众的生活实践。

        二是强化方法措施,增强活动的渗透力。坚持全方位、广覆盖,不断拓宽活动领域,强化活动实效,始终做到“三抓”:抓组织领导,要按照细致、深入的要求,强化开展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的有效机制,推动活动有序开展。抓形式,要在抓住传统、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的基础上,努力开辟新的战线和模式,充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感染力。抓宣传,要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增强活动的渗透力。

        三是精心打造品牌活动,增强活动的影响力。结合实际,精心设计涵盖面广、突出特色、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坚持活动的连续性,不断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将之打造成品牌活动,使其成为人们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对品牌活动进行项目化管理,坚持系统性和科学性的原则,运用项目管理的思想、策略和方法,合理配置现有的资源,研究活动目标,分解活动任务,落实活动责任,规定活动时限,确保任务的有效完成和整体的优化。加强项目管理的评估工作,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注重加强跟踪和监督,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策略和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暴露出来的问题。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汲取教训,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湖北省黄石市司法局供稿)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