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
     法院
     
    内蒙古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行政复议窗口 司法服务又添快车道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5-0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海燕)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民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高法治政府诚信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5月7日,内蒙古通辽市司法局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正式设立并运行了“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积极探索将行政争议从行政诉讼引导到行政复议程序的工作机制。行政复议窗口的设立,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创新举措。


    行政复议受理窗口


    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为群众提供案前释法、行政复议咨询、行政复议申请接收、转送等服务。对于法定应当复议前置的案件,可以通过该行政复议窗口收取材料,在初审后直接移转给行政复议机关,无需当事人再次到复议机关递交材料;对可以复议也可以直接诉讼的案件,工作人员将向当事人依法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途径化解纠纷,并将复议申请材料移交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模式,主动吸纳更多的行政争议进入行政复议救济程序得到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便利需求。截至目前,通过复议案件引流方式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高于同级法院未经复议直接诉讼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

    同时,为形成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合力,通辽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接沟通,以市政府名义联合印发《通辽市人民政府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复议机关与人民法院合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联动机制的通知》。(供稿:通辽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贺兰)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