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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烟台招远市司法局聚焦“三个坚持” 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5-0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梁延利 张代洪)近年来,山东省烟台招远市司法局坚持将释法析理、实质化解、制度保障等贯穿行政复议工作始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分止争”功能,做到“案结事了”,全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坚持将说理工作贯穿始终,通过释法析理,力争实现“心服口服”

    向申请人释法析理


    细审查,少跑腿。面对众多行政复议的电话咨询和当面申请,工作人员始终耐心解答、热情服务,主动释法析理、答疑解惑,帮助申请人明确复议请求,争取当场受理。对需要补正的材料,做到一次性告知,让申请人少跑路,最大程度便民为民。重说理,凝共识。案件办理中,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了解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与法律逻辑,寻求案件处理最佳方案,指导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复议决定书注重释法析理,向争议双方做好法律宣传和事实解释工作,不断消除误会、化解矛盾。今年以来,共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100余人次,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7件,办理29件。


    当事人签订行政复议调解书


    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实现实质化解,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落实“行政复议+X”模式,对实质涉及民事争议的行政案件,以人民调解先行、行政调解跟进、司法调解终局的方式,将行政复议调解贯穿于案件受理前、办理中、办结后全过程,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联动实现案结事了。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交流对接、协同联动,采取“司法+检察”合力化解和协调争议双方对话等多种模式,了解申请人真正诉求,全面分析问题,制定调解方案,从而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今年以来,提供法律援助12件,复议前调解40余件,通过调解撤回复议26件。


    司法局、法院召开府院联动会议


    坚持将规范工作贯穿始终,以制度为保障,力争做到“事无巨细”

    全方位细化规定。对案件受理、调解、听证、咨询、法律文书签发制作、文书送达、案卷归档、工作人员守则等作出全方位的细化规定,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多角度保障公正。强化府院联动和府检联动,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同堂培训、联席工作会议、日常工作会商、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统一行政审判工作理念和标准,提升工作质效。深层次助力和谐。整合执法监督、行政复议骨干力量,针对行政争议发案量多、纠错率高的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执法督查,通过行政复议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等方式倒逼优化执法工作,提升督查实效。目前,与法院、检察院及职能部门就重大疑难案件召开研讨会13次,研讨案件16件,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9件。(来源:山东省烟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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