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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涉浙藏蒙三省区 千万元股权转让3小时速裁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5-0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近日,内蒙古通辽仲裁委员会速裁了一起情况比较特殊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之所以称之为“情况特殊”,就在于各方当事人相隔千山万水:申请人远在东南沿海的浙江省宁波市,被申请人在雪域高原的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而第三人则在科尔沁草原腹地内蒙古通辽市。当事人为了减少负担、节约资源,希望能够书面审理此案。

    受理此案后,通辽仲裁办高度重视这起案件,本着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决定书面审理。同时,为了减少因股权变动对企业经营产生的影响,仲裁办公室加班加点,利用休息日,速审速裁,有效体现了仲裁专业、公正、高效、和谐的宗旨与核心价值,

    为了保证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裁决质量,由仲裁委副主任、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邢延龄教授担任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办副主任王远航担任仲裁秘书,各方当事人也分别选定了内蒙古秉冠律师事务所张立涛主任和内蒙古景泽律师事务所许向伟主任担任仲裁员,组成了一个高素质的仲裁合议庭。

    组庭之后,立即开始专业高效的工作,一小时阅卷;一小时审理、合议、裁决;裁决作出后,仲裁秘书立即打印校对核阅裁决书,仲裁办主任立即签发,并采用远程电子送达方式即时送达各方当事人,一小时完成了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签发和送达。

    送达之后,各方当事人对裁决结果和仲裁办的高效率工作均表示满意,并持裁决书到股权登记部门重新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

    这起案件的成功审理和裁决,与仲裁办公室的高度重视和全体人员的努力工作、积极作为以及互相配合是分不开的,特别是立案室做了大量的联系沟通和程序性工作,为这起案件的速审速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通辽仲裁委将充分发挥仲裁在处理民商事纠纷中“专业、公正、高效、便捷”的特色优势,不断以仲裁公信力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仲裁力量。(供稿:通辽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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