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人物
     法治人物
     
    金守盛:退休“老检察”变身社区调解员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5-07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秦娇娇)“我这大半辈子都在从事法律相关工作,退休后便在社区帮居民化解矛盾纠纷。居民家或是社区有需要,我随叫随到帮忙调解。”在红安县北门岗社区,金守盛正在工作室忙碌着。

    2024年67岁的金守盛,是一名退休“老检察”,也是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北门岗社区的调解员。退休至今,他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调解经验丰富,法律知识渊博,邻居们都称他“金牌调解员”。


    image.png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北门岗社区调解员金守盛

     

    1980年,金守盛进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被安排在“经济检察科”工作,从此开启他的检察生涯。

    “那时候初入检察院,对于法律知识方面的匮乏,是我工作当中最大的障碍。”金守盛谦虚地说。

    他虚心向自己的办案师傅请教,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以适应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需要。1985年,金守盛参加了助理检察员晋升检察员考试并成功通过,后被县人大任命为检察员。

    之后,金守盛又先后担任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红安县司法局副局长、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副局级检察员等职务。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始终坚守对法律工作的敬业精神。

    退居二线后,在县委的重视和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他牵头成立了红安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委员会,义务调处医疗纠纷200余件,受到了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全社会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2017年5月,金守盛退休。退休后,为建设平安红安、和谐社区,他多次到社区主持矛盾纠纷的调解,同时,他邀约公检法司的退休干部,在红安县北门岗社区申报成立了“邻里一家亲志愿服务社”。而他也从退休检察官变成了一名社区调解员。

    服务社的建立,在解决民生问题过程中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更为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金守盛运用法律知识优势,结合从检几十余载积累的释法说理和宣讲经验,及时化解了各类民事纠纷矛盾,受到了当地政府和居民的一致好评。

    “调解工作不是‘和稀泥’,要让群众在每一起纠纷化解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多年的社区调解工作实践,使他感悟到调解工作中需要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公平公正”“平等接纳”“实事求是”等理念。

    他曾遇到过这样一起纠纷:2010年,耿某和何某在解放北街35号沿街一起共墙合脊建造一幢7层楼房,耿某为了方便生活、增加室内空间,自行将三楼以上的入户门由朝内开启方向改为朝外开启方向;何某心存不满经常在耿家门口堆放生活垃圾,认为两家门外的公共区域较小,耿某的行为妨碍了其家人的正常通行,给其家人带来安全隐患,请求社区协商解决,将耿某房屋的入户门朝向恢复为向内开启。为此事,耿某与何某多次发生纠纷,两家因公共面积问题结怨长达10年。

    受理该起纠纷后,金守盛与北门岗社区与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工作人员一起走访了居委会及当事人家属,对这起纠纷进行了全面调查和认真梳理,对耿某家大门安装的方向尺寸进行了全面的勘验测量。

    为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他通过讲亲情,举例子、摆道理和法治宣传等多种手段,经过三个小时的劝说、分析利弊,双方终于放下成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在协议书上签字。协议约定耿某将房屋的入户门整改为由朝外向内开启,整改费用自行承担,同时何某将放在耿家门前的垃圾清理干净,至此,一起长达十余年的公共面积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调解工作应当释法与说理并重,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金守盛在社区调解工作中始终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调解过程展现了耐心宽容的亲和力,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得益于丰富的群众工作经历,金守盛为各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开展法治宣讲两百多场次,受教育人员30多万人次。

    金守盛常说,“调解工作要面对不同的群体,因此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我格外注意用不同的语言和表达方式来进行调解。同时,还要做到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又要讲清楚法律规定。”他以丰富的调解经验形成自己的风格,受到各界好评,先后获评“黄冈市普法先进工作者”“全市关心关爱下一代先进工作者”“红安县模范共产党员”“红安县五一劳动模范”等荣誉,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充分展现了一名检察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真正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永恒信念。(来源: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丹)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