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
     检察
     
    丁顺生赴江西湖口县、鄱阳县调研督导鄱阳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案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2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4月26日至27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赴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上饶市鄱阳县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的鄱阳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案工作开展调研督导。

     

    image.png

    调研现场

     

    丁顺生实地查看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受损情况,听取和了解专案办理进展、线索调查摸排等情况汇报。

    丁顺生对湖口、鄱阳两地检察机关开展鄱阳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案取得的阶段性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办理鄱阳湖湿地保护专案的重要性。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也是江西的“母亲湖”,在长江流域中发挥着水源调节、资源供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鄱阳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案,是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担当,是贯彻落实江西省委和江西省人大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决策部署的具体检察实践,是扎实推进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务实举措。沿湖市、县(区)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分组,统筹调度力量,确保专案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鄱阳湖湿地保护专案取得实效。重点聚焦违法向湿地排放、倾倒污染物、侵占湿地、破坏湿地植被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及采砂、采矿、挖塘、取土等破坏鄱阳湖湿地生态功能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梯次运用好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开展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最大限度地推动公益损害问题解决。突出民事公益诉讼独特价值,依法追究违法主体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深入分析典型个案、类案背后的湿地保护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协同有关部门推动鄱阳湖湿地保护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做好“后半篇文章”。

    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形成湿地生态保护多元共治格局。各地要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作用,加强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配合,督促推动全流域联动、多部门协同,推动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构建湿地生态保护大格局。

    调研期间,丁顺生与九江市委副书记、市长蒋文定进行了工作交流。九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严盛平,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国钦,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鄱阳县委书记周金明,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继田参加相关调研。(供稿单位: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丹)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