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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烟台招远市开展社区矫正“亮证执法”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2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梁延利 张代洪)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近日,山东烟台招远市司法局举行社区矫正工作证颁证仪式,为全市22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发放了社区矫正工作证件。

    工作证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凭证和标志,对于引领矫正队伍职业化和矫正工作专业化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仪式上,社区矫正分管领导向首次获得工作证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表示祝贺,并对全市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行为,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切实维护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招远市司法局将以此次颁证仪式为契机,持续规范全市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全力打造一支执法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的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来源:烟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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