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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建辉赴基层法院督导巡察整改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2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4月18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建辉先后到吉安市永新县人民法院和吉安市安福县人民法院督导吉安市委提级巡察整改工作并就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审判质效、诉源治理等工作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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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现场

     

    当天上午,邓建辉实地调研了永新县人民法院泮中法庭,察看并详细了解永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等永新法院“六心合一”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运行机制和成效。

    下午,邓建辉一行先后到安福县人民法院洲湖人民法庭、洲湖镇法官工作站、高新区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等工作场所,详细了解诉源治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判执行等工作情况。

    调研过程中,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的形式,邓建辉详细了解两地法院工作情况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并对两地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邓建辉根据两地法院工作实际和短板弱项,就如何开展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他强调,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实做细吉安市委提级巡察工作,扎实推进整改落实。要坚持长久立和当下改结合起来,切实把落实整改吉安市委巡察意见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目标。要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法院工作始终。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将党建工作主动融入审判工作主责主业,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同时,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质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切实调高工作标尺,全力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坚持办案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关注效果,严格“院庭长阅核制”,压实院庭长“一岗双责”监督管理责任。要根据法院工作实际,深入挖掘培育法院特色亮点工作,通过积极培养亮点品牌,奋力推进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要坚持能动司法,树牢“如我在诉”理念,持续擦亮“六心合一”“执行和解”等诉源和执源治理多元化解品牌,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创新融入乡镇“党委书记热线”诉源治理格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实质解纷需要。此外,还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要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纠治“四风”;要持续抓实“三个规定”,结合集中性纪律教育,以全面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教育引导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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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现场

     

    安福县委副书记、县长华桦,安福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肖前明,安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海燕,永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桂芝分别陪同调研;调研期间,邓建辉还会见了永新县委副书记、县长古秋云,永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小武,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余智斌。(供稿单位:永新县人民法院 安福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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