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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宜昌夷陵法院:同沐阳光 防治校园欺凌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1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潘珑文)为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高学生法律意识,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4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走进龙泉中学,从预防校园欺凌、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开展法治宣讲。


    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龙泉法庭庭长李安琪以“法律条文+案例”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抽象的法律法规融入授课中,详细解读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列举了近年来学生中存在的恃强凌弱、以大欺小、威逼利诱等问题,并结合真实案例,让同学们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不仅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能力、影响受害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还会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的谴责,甚至会触犯法律,构成犯罪。


    同学们积极参与问答和互动


    讲座中,同学们积极参与问答和互动,一名同学发言说道:“作为一名初一的学生,我们不仅要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同学。如果我们看到了校园欺凌,不要害怕,要勇于站出来向老师、向家长反映,让他们介入,帮助受害者走出阴影,用爱和勇气驱散校园中的阴霾,让每一个角落都充满阳光和温暖!”

    讲座结束时李安琪讲到,希望同学们强化法律意识,不要做无畏的莽夫、无知的法盲、冲动的少年和沉默的“羔羊”,不做欺凌者,拒绝被欺凌,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让每一个青春的笑容都能在阳光里绽放。(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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