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治理
     基层治理
     
    山东烟台招远:用好四支调解队伍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1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梁延利 张代洪 通讯员 于照贤)今年以来,山东烟台招远市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用好四支队伍,以“小调解”撬动“大治理”,不断增强基层治理效能。

    用好法律顾问“智囊团”,为基层治理注入“强心剂”

    司法所联合村(社区)法律顾问,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为村务工作“号脉”“献策”,担当好智囊团。法律顾问在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定期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群众情绪,满足群众多方位的法律需求。今年以来,招远市72名法律顾问为辖区2000余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调解120件,引导走诉讼渠道12件。


    image.png

    调解人员了解情况


    用好五老人员“服务团”,为基层治理注入“暖心剂”

    司法所积极发挥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老军人、老政法干警等“五老人员”热心调解工作、熟悉法律政策、具有丰富基层经验的优势,动员“五老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壮大充实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力量。“五老人员”进村入户,牢牢把握“望闻问切”工作法,促进矛盾纠纷积极稳妥得到化解,实现化怨止戈。全市140余名“五老人员”化解矛盾纠纷40余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image.png

    调解人员在进行调解

     

    用好专职调解“专业团”,为基层治理注入“稳心剂”

    各村(居)均聘任两到三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发挥“人熟、地熟、基础信息熟”的优势,依托网格工作,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将矛盾纠纷防在“早”,化在“小”;发挥“信息员”职责,利用专职、专业、专心的特长,将最早察觉村(社区)出现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的苗头,第一时间上报,并联系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化解,避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用好三级调解“协力团”,为基层治理注入“合心剂”

    拓宽多元化化解思路,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基层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工作区参与调解制度,对于解决不了的疑难案件、复杂案件,实行“市、工作区、村”三级参与调解,化解积案,推行“民情日记”登记台账,推动各类信访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今年以来,累计化解重点疑难案件5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0条。(来源:烟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贺兰)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