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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践行枫桥经验为基层法院社会治理赋能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1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文 李刚

    “枫桥经验”重视矛盾化解、排解纠纷、实现和谐发展,强调了社会和谐、公正司法的重要性。通过深入分析枫桥经验的核心理念,结合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针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预防,提出了措施和建议,包括法治宣传教育、基层纠纷调解机制的完善、司法公正的维护等方面,旨在促进基层法院社会治理的赋能和提升。这些举措将有助于为基层法院社会治理赋能,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我国基层法院在推进社会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面对社会多元化、矛盾复杂化的挑战,如何有效赋能基层法院,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在这一过程中,借鉴和弘扬枫桥经验显得尤为重要。枫桥经验强调了和谐相处、公正仁爱的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不仅贯穿于古代社会的生活实践中,也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枫桥经验的核心理念包括: 一是仁爱。以仁爱之心对待他人,尊重每个人的尊严和权利;二是公正。坚持公正司法,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和谐。倡导和谐相处,处理纠纷和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些核心理念对于今天的社会治理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对于基层法院如何有效履行社会治理职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路径,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注重基层工作“核心引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说明新时代枫桥经验已成为基层司法机关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因此,在基层工作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就要深刻理解党的领导对于基层工作的内在性、根本性和核心性指引,基于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的多重维度,整合基层多种力量,解决群众切实关心的“急难愁盼”的问题,就要绘制具有凝聚力与感召力的基层发展目标蓝图,实现基层治理的重大发展与创新。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人民利益为抓手,注重基层工作“人民至上”;以科学机制为纽带,注重基层工作“知行合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五维路径:

     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意识。通过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让公民了解法律、尊重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社会治理提供坚实的基础。

    完善基层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纠纷调解机制,发挥基层法院在纠纷化解中的作用。通过培训专业调解人员、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司法公正:加强司法公正监督,确保司法裁判公正公平。建立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加强社区治理:发挥社区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加强社区自治和社会共建。通过建立社区议事会、居民自治组织等形式,促进居民自治意识的培养,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共建共享的意识,为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科技手段:借助科技手段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优化基层法院的工作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加智能化、精准化的服务。

    践行枫桥经验就是促进基层法院社会治理赋能的重要路径和途径。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够有效应对社会治理中面临的各种挑战,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希望通过不懈努力,能够实现基层法院社会治理的赋能目标,推动“六个横山”社会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就。(作者系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刚)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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