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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乐平法院发出江西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17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4月15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人民法院接渡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的原告洪某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据悉,该份提示函也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景德镇市法院系统发出的江西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提示函全文


    洪某与吴某结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后因多种原因,洪某向乐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丈夫吴某离婚,并表示不愿抚养两个未成年儿子。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两个小孩自出生后均由爷爷奶奶抚养照顾,洪某很少参与且从未支付过抚养费。

    在综合考虑双方的婚姻现状、子女抚养等情况后,承办法官依法判决不准予离婚,同时考虑到两名未成年小孩的身心健康,承办法官在庭后向洪某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并教育洪某要当好合格家长,多关心、关爱两名未成年小孩,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尽力避免因离婚纠纷对他们产生不利影响。


    乐平法院法官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4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抚养等纠纷案件中,引导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近年来,乐平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通过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开展线下指导、开办父母课堂、线上直播说法等形式对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当事人开展教育指导工作,引导父母们积极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2023年来共对76名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当事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共发出民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令》58份、《关心关爱令》9份。(供稿单位:乐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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